教职工出国(境)申请

【举办涉外学术会议/讲座】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城理教发〔2024〕4号)》,举办校级学术讲座实行举办单位申请、学校审批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涉外活动报备表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涉外活动报备表.docx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表(不含经费审批).docx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术讲座主讲人说明函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术讲座主讲人说明函.pdf



【组织涉外培训、活动、接待】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涉外活动报备表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涉外活动报备表.docx



【因公短期出国(境),时间不超过6个月】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城理外〔2021〕2号),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实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学校审批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1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doc



【因公长期出国(境),时间超过6个月】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城理外〔2021〕2号)》,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实行本人申请、二级学院与机关部处审核、学校审批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docx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学位申请表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学位申请表.doc



【因私出国(境)】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城理人〔2024〕19号)》,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实行本人申请、二级学院与机关部处审核、学校备案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