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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238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及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2021- 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我校教育国际化工作,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学校《国际交流基金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现将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专业在规定时限内获得符合评选要求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在校生。

二、评选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

5.已获得符合评选要求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三、评选等级、奖励标准:

1.雅思成绩总分7.0分及以上(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6.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4分的,获一等奖学金2500/人;

2.雅思成绩总分6.5分(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6.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79分的,获二等奖学金2000/人;

3.雅思成绩总分6.0分(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5.5分)、或托福考试不低于60分的,获三等奖学金1000/人。

四、 雅思成绩有效期、申请时间及申请程序

1.奖学金申请人应在2022516日至2023515期间获得符合评选要求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2.雅思或托福成绩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依次考虑写作、口语、听力、阅读分数较高的申请人。

3.雅思或托福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依次考虑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四级考试成绩较高的申请人(英语专业学生参考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上述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实践应用活动表现优秀的申请人。

4.本奖学金与“国际交流基金之世界名校研究生奖学金”不重复奖励,建议符合条件的学生择优申请。

5.奖学金申请人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雅思或托福报名准考证、雅思或托福成绩单、英语考试成绩单与活动获奖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6.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和名单汇总,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3531前将学生个人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其中电子版发至王老师(邮箱为wangyn@gc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行政楼412办公室)。

7.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将进行资料二次审核,按规定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177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汇总表.xlsx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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