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发展广东省来华留学工作,广东省从2013年起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度我校获3个在读本科生奖学金名额,现将组织评选2021年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在读本科国际学生。
二、评选对象要求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3.申请人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为良好或以上。
三、奖励金额
人民币10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四、评选标准
奖学金评选采用综合测评,测评总分由学术表现、品德操行、活动奖励加分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学术表现60分,品德操行30分,活动奖励加分10分,总计100分。其中,品德操行测评由学生自评、班级评议与教师评议三个方面组成,学生自评占20%,班级评议占40%,教师评议占40%。
测评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分100分=学术表现60分+品德操行30分(自评6分+班级评议12分+教师评议12分)+活动奖励加分10分。
1.学术表现:根据学生在2020-2021学年度在校成绩单中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等)的平均绩点,对应打分。
2.品德操行:学生及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班主任/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代表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对应打分。
3.活动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2020-2021学年度参加活动级别与获奖情况,对应打分。多项活动只计两项,同项活动只算最高分,过往获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经历不计。
五、评选程序
1.奖学金申请人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附件1)与《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学生自评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自评表》及在校成绩单、参加活动及获奖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2.学院组织奖学金申请人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班主任/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代表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品德操行班级与教师评议表》(附件3)。
3.学院汇总并审核《申请表》《自评表》《品德操行班级与教师评议表》等所有材料,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附件4),并在9月1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4.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将根据按照本年度奖学金分配名额与学院评选情况进行审核和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中旬将初评情况报告、推荐名单及入选人员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前置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审议,于11月中旬评定出获奖名单,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黄卉菁,联系电话:020-36903179。
附件: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学生自评表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学生自评表.doc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品德操行班级与教师评议表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品德操行班级与教师评议表.doc
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
附件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xlsx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