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指引
澳大利亚签证指引
发布时间:2019-10-28   浏览次数:443

一、申请签证指南

1.申请签证须知

  • 中国内地公民及持澳门特区护照人员赴澳大利亚需事先办妥签证;

  • 澳大利亚移民及公民事务部分别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了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负责接收因私赴澳签证申请、提供咨询、收取签证申请费用、提供申请进展在线查询等;

  • 澳大利亚签证主要分为移民、访客、工作、学生及过境等类别。访客签证包括临时工作签证(400类别)、短期访问签证(600类别)等; 

  • 澳已在华全面实施无贴纸签证,澳为每位获签者颁发签证通知函,写明所有签证信息。该函仅供申请人备忘参考,赴澳前在机场凭已办妥的登机牌即可正常出境。

  • 提交签证申请资料时,除护照原件外,申请人不要递交任何文件的原件,应注意中文文件需要附英文翻译件(资金证明无需翻译),公证文件请附公证处的翻译件;

  • 有关澳大利亚签证规定的具体内容,可登陆澳大利亚驻华使馆网站或澳大利亚移民与公民事务部网站查询;

  • 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收取人民币现金缴纳的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2.申请签证流程

  •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澳目的和行程计划;

  • 登陆澳驻华使馆官方网站或登陆澳签证中心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及签证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 准备签证申请资料;

  • 签证申请人前往澳使领馆指定的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交纳签证费;

  • 等候审核结果或补充资料;

  • 领取签证通知函后,应及时仔细核对各项签证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澳签证申请中心或澳相应使领馆联系。 


二、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1、访客签证(旅游)

(1)如是首次申请,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①签证申请表和签证费

Ø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1419CHS,访客签证旅游系列表);

Ø中、英文填写家庭成员表(54表);

Ø缴纳签证申请费和相关费用。

②个人材料

Ø有效护照及旧护照原件;

Ø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包含本人信息页、如名字、出生日期等);

Ø近期护照规格照片一张,需粘贴在申请表格上相应位置;

Ø户口本复印件(整本)。

③资金证明材料

Ø反映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Ø有历史记录的个人存款和收入证明;

Ø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Ø其他资产证明;

Ø如澳方邀请人提供经济资助,需要提供邀请信和其有能力提供经济资助的证明。

④工作证明或在读证明

Ø工作单位准假信,包括申请人职位、薪资,在职时间、批准休假、签发准假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Ø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Ø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Ø在读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

⑤其他材料

Ø中文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Ø探亲访友的申请人需提供邀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邀请人护照或签证复印件。

⑥18周岁以下孩子

Ø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

  • 孩子的出生证明,包括父母双方和孩子姓名;

  • 父母结婚证复印件。

    Ø学校就读证明;

    Ø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能随行,需要提供:

  • 不随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不随行父母的书面签名授权书(或1229表),注明同意子女赴澳旅行、大致的旅游日期和时间、同意单次还是多次入境、不随行父母的联系方式;

    Ø澳方负责照顾孩子人员签署的提供资助证明书。

⑦团队旅游(非ADS团)

Ø旅游组织方提交团队所有成员的申请表;

Ø组织方公函、详细旅游行程和团员名单(导游、陪同、领队不包含在此团队旅游签证中)。

(2)如是非首次申请,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Ø基本材料与首次申请旅游系列签证相同,但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资金证明材料、邀请人材料;

Ø需提供最新工作单位准假信;

Ø自上次访澳后,如个人情况已发生变化,提供一份陈述相关变化的声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如已退休,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如已毕业,请提供相关教育机构的证明。

2、访客签证(商务)

(1)如是首次申请,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签证申请表和签证费

Ø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1415表,访客签证商务访客系列表);

Ø中、英文填写家庭成员表(54表);

Ø缴纳签证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②个人资料

Ø有效护照及旧护照原件;

Ø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包含本人信息页、如名字、出生日期等);

Ø近期护照规格照片一张,需粘贴在申请表格上相应位置;

Ø户口本复印件(整本)。

③资金证明材料

Ø反映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Ø有历史记录的个人存款和收入证明;

Ø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Ø由邀请公司或派遣公司签发的提供经济资助的信件。

④商务资料

Ø商务名片;

Ø在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材料;

  • 邀请信,包括邀请方联系方式;

  • 公司签发的批准函,说明在澳期间的职责;

  • 在澳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所有相关方的联系方式;

  • 参加会议的注册登记。

    Ø商务背景与赴澳商务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在公司的职位详情;

  • 以往与澳方公司或国际机构之间进行商务活动或联系的详情;

  • 证明公司的正常运营状态资料(如工商登记、股权证书、年度报告和网站地址等)。

⑤其他材料

Ø中文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⑥18周岁以下孩子(副申请人)

Ø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材料:

  • 孩子的出生证明,包括父母双方和孩子姓名;

  • 父母结婚证复印件。

    Ø学校就读证明;

    Ø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能随行,需要提供:

  •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书面签名授权书(或1229表),注明同意子女赴澳旅行、大致的旅游日期和时间、同意单次还是多次入境、不随行父母的联系方式;

    Ø澳方负责照顾孩子人员签署的提供资助证明书。

⑦商务团

Ø组织方统一递交签证申请;

Ø组织方公函、详细的旅行行程和团员名单。

(2)如是非首次申请,需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

Ø基本材料与首次申请商务系列签证相同,但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Ø无需提供资金证明材料。

Ø提供商务名片,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Ø提供在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材料:

  • 邀请信,包括邀请方的联系方式;

  • 公司签发的批准函,说明在澳期间的职责;

  • 在澳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所有相关方的联系方式;

  • 参加会议的注册登记。

    Ø无需提供商务背景与赴澳商务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

①签证申请表和签证费

Ø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1400表,临时工作签证申请表);

Ø中、英文填写家庭成员表(54表);

Ø缴纳签证申请费和相关费用。

②个人材料

Ø有效护照及旧护照原件;

Ø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包含本人信息页、如名字、出生日期等);

Ø近期护照规格照片一张,需粘贴在申请表格上相应位置;

Ø户口本复印件(整本)。

③资金证明材料

Ø反映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Ø有历史记录的个人存款和收入证明;

Ø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Ø 其他资产证明。

④从事短期、临时、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Ø邀请信/就业合同,包括具体的职位、工作聘用时间、职责与职能以及申请人被聘用的原因。如申请人是自由职业者,递交计划行程的复印件,以及接待或协助安排申请人在澳停留的澳大利亚机构的详细信息;

Ø有关申请人具备高度专业性的技能/资质/知识/经验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澳劳动力市场无相关人员能从事该项工作;

Ø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从事的工作/活动对澳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就业或培训机会不会有负面影响;

Ø若申请人赴澳从事娱乐作品创作,应提供材料证明该作品不会在澳境内上映、上演或播出,例如作品发行合同。

⑤参加文化或社会活动

Ø澳方邀请信,包括活动名称、日期、申请人在活动中的任务或职责,以及邀请方在活动中所起作用;

Ø提供关于出场费、奖金、报销费用或其他收入的详细信息(注意:申请人不能通过在澳从事的活动获取工资收入);

Ø若申请人以业余体育运动员身份,或以协助业余体育运动员或业余体育运动队的身份申请签证,应在递交的邀请信中予以说明。

⑥参加涉及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活动

Ø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参与的活动涉及国家利益,如提供由澳大利亚联邦、州或地区紧急状况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4、临时工作签证(长期活动)

①填写申请表、缴纳签证申请费;

Ø填写1401表,临时工作(长期活动)签证申请表;年满18岁和18岁以上申请人应签署澳大利亚价值观宣言;

Ø缴纳签证申请费;

Ø签证申请费减免申请书(11人或以上体育团组可以申请减免签证费)。

②担保申请已递交或被批准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申请编号、担保批准信,担保申请费收据等;

③提名申请已递交或被批准的证明文件;

④澳国际发展署资助学生需提供澳发署签发的担保信;

⑤资金支持文件;

Ø银行存款证明;

Ø相关金融机构出具资金证明函,证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Ø在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自己及陪同家属在澳的经济能力时,签证官可能会考虑担保方和/或雇主为申请人在澳提供的资金资助,如生活补贴、住宿、津贴等。

⑥健康保险文件

Ø相关健康保险公司或经纪人提供健康保险的证明信;

Ø若申请人所在国与澳大利亚有健康保险互惠协议,则申请人提供加入澳医疗保险体系的证明;

Ø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标准信(网上下载)。

⑦个人资料

Ø申请人及陪同家属彩色护照照片各一张;

Ø申请人及陪同家属出生公证,出生公证应包括未成年子女父母的姓名;

Ø护照复印件,包括个人资料页和备注页;

Ø若申请人或陪同家属曾改过名字,请提供相关更改姓名的证明;

Ø若申请人配偶包括在申请中,提供结婚公证书,或事实婚姻的相关证明资料;

⑧陪同家属中包括未成子女

Ø若未成年人子女是收养,提供收养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件;

Ø若存在子女监护权事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Ø填写47A表(年满18岁以上子女或未独立的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表)

Ø未满18岁的陪同家属如单独申请,需要填写1229表(同意向未满18岁子女签发澳大利亚签证表);

Ø若申请中包括18岁以上子女,申请人应提供子女未独立、在经济上依赖申请人的相关的证明材料;

Ø若申请中包括父/母/配偶,应提供父/母/配偶在经济上依赖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Ø担保方出具一份书面声明,表明其愿意的所有提出申请的陪同家属提供担保义务。

⑨健康和品行要求

Ø申请人可能会被要求做体检和X光透视检查;

Ø无犯罪证明(申请人年满16岁后,在过去10年间若在任意国家停留长达12个月,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该国的无犯罪证明);

Ø申请人若在过去10年中曾在部队服兵役,需提供退役证明文件。

5、学生签证

①个人及一般性材料

Ø签证申请费,以澳币支付。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汇款至澳移民与公民事务部;

Ø完整填写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

Ø完整填写家庭成员表(54表);

Ø材料清单的复印件,列明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

Ø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护照首页和备注页复印件;

Ø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Ø如通信地址在中国,需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中文不干胶贴条;如通信地址不在中国,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英文不干胶贴条;

Ø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每人提供一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Ø提供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的公证书;

Ø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或者由父母支付其在澳学习期间费用,请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的公证书,需注有父母姓名;

Ø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

  • 注有父母姓名的申请人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注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父母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Ø如果兄弟姐妹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

  • 注有父母姓名的申请人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 注有其父母姓名的、申请人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Ø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在澳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需提供

  • 由每所申请人即将就读学校签署的监护证明,证明有关学校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

  • 或由申请人父母书面指定的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证明其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并需要提供相关人员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和能证明与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件;过去10年中该亲属曾居住过超过12个月的每一个国家警方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Ø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

  • 亲生父母双方分别出具的同意子女赴澳留学的信函原件;

  • 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Ø如有配偶,需提供结婚证书的公证书;

    Ø如有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需提供注明其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Ø如有子女赴澳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的,需提供由孩子即将就读的澳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Offer of a place in a course)原件;

    Ø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赴澳随行并与其在澳共同居住,并且父母的另一方将不在澳居住,需提供其不赴澳的父/母方亲笔签署的同意其赴澳信函的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及语言要求

Ø每所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录取信原件(Confirmation of Enrollment或Acceptance Advice for Secondary Exchange Students);

Ø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的清晰复印件及公证书,详细要求请见http://www.immi.gov.au/students/students/chooser/;

 Ø如申请读高中,需提供目前学校出具的表明申请人年级、班级的在读证明原件;

Ø经公证认证的澳方要求的相关英语测试成绩单(必须是递交申请前2年内参加的考试)。

③资金证明

Ø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支付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由资助人目前就职的工作单位或离职前的工作单位(如已离职)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其他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Ø如申请人姑姨叔(伯)舅支付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的费用,须常住澳而且是澳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Ø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支付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其额外收入来源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及复印件的公证书;

Ø额外收入来源包括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证明材料可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必须清楚表明所得收入的性质;

6、过境签证

申请人经澳进入其他国家,或作为船员或机务人员经澳,停留不超过72小时可申请过境签证。

①签证表和签证申请费

Ø英文填写876表(过境签证申请表);

Ø过境签证免费。

②个人资料

Ø有效护照、旧护照和船员证(如适用);

Ø近期护照规格照片1张。需粘贴在申请表格相应位置;

Ø中文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③行程资料

Ø行程计划,如前往国的机票确认单;

Ø前往国的签证。


三、签证费(人民币) 

签证类别                    签证申请费  

访客签证(600类)旅游系列、商务访问系列  890元  

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  1130元

18岁及以上副申请人(每人)         580元

18岁以下副申请人(每人)         280元  

临时工作签证(长期停留活动)(401类)  2450元

18岁及以上副申请人(每人)         2450元

18岁以下副申请人(每人)           620元

学生签证                     3640元

加申请>=18岁                 3640元

附加申请<18岁                   920元

注:详细签证类别的收费标准请参照澳驻华网站上有关签证价格表


四、签证信息

  • 澳方签发一个月有效一次入境或五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允许停留三个月的入境签证;自2014年2月12日起,澳方向持中国护照申请人颁发三年多次有效、每次允许停留三个月的商务访客入境签证。

  • 凡经澳前往第三国均需办理过境签证。澳方签发有效期一个月、停留期三天的过境签证。


五、使领馆信息

1、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1号

电话:(010) 5140 4424(签证处)

传真:(010) 5140 4164

中文网址:www.china.embassy.gov.au/bjingchinese/home.html

英文网址:www.china.embassy.gov.au/bjing/home.html

电子邮箱:immigration.beijing@dfat.gov.au。

2、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401房

电话: (021)6279 8098

邮编: 200040

网站:www.shanghai.china.embassy.gov.au

电子邮箱:immigration.shanghai@dfat.gov.au

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湖北省、江苏省、江西省和浙江省

3、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2楼

邮编:510623

网址:www.guangzhou.china.embassy.gov.au

电子邮箱:visaenquiries.guangzhou@dfat.gov.au

电话: (020) 38140250

传真: (020) 38140251

领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云南省、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4、澳大利亚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23楼

电话: (852) 2827 8881

传真: (852) 2585 4457

网站:www.hongkong.china.embassy.gov.au

领区:香港、澳门。

5、签证中心信息 

北京澳大利亚签证中心

上海澳大利亚签证中心

网址: www.australiavisa-china.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 号 东方银座21层D-I室

邮编:100027

电子邮件:info.aupek@vfshelpline.com

电话:86 20 29106150

网址:www.australiavisa-china.com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55 号广东发展银行大厦2 楼

邮编:200023

电子邮件:info.ausha@vfshelpline.com

电话: 86 20 29106150

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开放时间:

递交签证申请: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 至下午3:00

护照领取: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 至下午5:00 

注意:以上材料更新至2014年4月21日,仅供参考,具体请以驻华使馆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