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生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发展广东省来华留学工作,广东省从2013年起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在读留学生参加该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我校在读的本科外国留学生。
 

  二、评选对象要求: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3.申请人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为良好或以上。


  三、 奖励金额:

  人民币10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四、 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在6月30日前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见附件),并由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至行政楼412办公室。

  2.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和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中旬将初评情况报告、推荐名单及入选人员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前置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审议,于10月中旬评定出获奖名单,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黄卉菁,联系电话:020-3690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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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doc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