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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公派交换生赴荷兰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次数:55
  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公派交换生赴荷兰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与荷兰北方莱瓦顿大学(简称“NHL”)签署的合作协议,NHL将在2016年春为我校学生提供5名免对方学费的公派交换生,赴该校学习一学期(半年)。
   一、申请对象、相关费用及基本报名要求
     1.对象:2012级、2013级和2014级在校本科生。由于NHL提供可选择的专业/项目与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含毕业实习名额)较为对口,因此会优先考虑上述学院的学生;但若其他学院认同NHL的课程并可顺利进行转学分,也同意学生报名。
    由于NHL规定不同专业方向有不同的年级限制,因此报名同学可通过NHL网站自行查找相关春季招生专业的年级要求和英文课程设置情况,针对国际交换生的英文课程查询网https://www.nhl.nl/exchange-students/exchange-programs 
     2.相关费用:NHL提供免学费政策;其它费用如:住宿费(约350-500欧/月)、床品餐具费(约100欧)、机票费、签证服务费、生活及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自理。华广学费和住宿费正常缴纳。
     3.公派交流生基本报名要求:
     (1)语言要求:近期IELTS成绩必须达到5.5分或以上,或者TOEFL笔试成绩达到525分或以上水平,或者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优先考虑英语水平高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中获得二等奖学金或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过NHL两周交流活动的学生。
     (3)对拟派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
    4.国外学习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6月24日。
  二、报名时间和批准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3日–15日。请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尽快向学生传达通知内容,立即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华工广州学院学生赴荷兰NHL一学期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 ;
       ②赴国外高校联合培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③中、英文个人简历各一份;
       ④中文个人陈述(本人所具备的专业和语言优势、性格特点、研修学习计划、拟达到的目的等)一份(500-800字);
  ⑤历年成绩单(盖有教务处公章)一份;
  ⑥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
       2.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5日上午10点前确定本学院报名学生的初步名单,将学生报名统计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和学生材料一并报送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地址:行政楼412,电话:36903177,联系人:王老师,邮箱:wangyn@gcu.edu.cn。
  3.学生处、教务处和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接到二级学院提交的名单后将联合进行审核和口试,经筛选和择优后确定公派学生名单,上报校领导审核批准。
  4.学校于2015年10月28日前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学校对确认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进行发文,按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学校于2016年1月下旬派出学生至NHL学习。
三、管理
  1.公派交换生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学校将撤销该生的交流资格:
  2.公派交换生,必须按交流计划参加交流项目。在项目期内因故中止项目工作,需经学校同意。
  3.公派交换生须在项目初期、中期和后期主动向国际交流中心报告交流进展情况和交流心得。交换结束返校后,须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交流总结报告》。在交流过程中如发现派出学生在国外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学校有权随时中止交流。
  4.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公派交流生材料的归档工作。
  5.学生获得公派名额后,将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
       6.公派交换生必须在行前与所属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沟通,处理好出国后的学籍管理、课程选读、学分互认等相关事宜。

 

附件:1.华工广州学院学生赴荷兰NHL一学期交流学习
申请表
          2.华工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外高校联合培养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
          3.各二级学院学生赴荷兰NHL一学期交流学习名
单汇总表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