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我校教育国际化工作,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将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专业在校生。

  二、评选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

  三、评选等级、奖励标准:

  1. 雅思成绩总分7.0分及以上,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6.5分,奖学金2500元/人,3人;

  2. 雅思成绩总分6.5分,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6.0分,奖学金2000元/人,5人;

  3. 雅思成绩总分6.0分,原则上单科均不低于5.5分,奖学金1000元/人,10人。

  四、雅思成绩有效期、申请时间及申请程序

  1. 奖学金申请人应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获得符合评选要求的雅思成绩单。

  2.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四级考试成绩较高的申请人。大学英语六级、四级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跨文化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申请人。

  3. 本奖学金与“国际交流基金之世界名校研究生奖学金”不重复奖励。

  4. 奖学金申请人填写《华工广州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连同雅思报名准考证、雅思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与活动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其中,上述资料的原件在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审核后退还。

  5.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名单汇总,填写《华工广州学院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学生个人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其中电子版发至黄卉菁老师(邮箱为huanghj@gcu.edu.cn), 纸质版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12办公室)。

  6.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办公室将进行二次资料的审核,按规定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179。
 

  附件:

  1.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申请表
  2.国际交流基金之卓越英语能力奖学金汇总表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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