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关于选拔台湾金门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3   浏览次数:6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金门大学签署的关于交换生的协议,两校将于下学期开展互派交换生项目,届时我校将选送十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台湾金门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换学习。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根据我校与台湾金门大学的专业设置情况,将从以下学院进行十名交换生的选拔: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含中兴通讯3G学院)(1名)、计算机工程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2名)、经济学院(1名)、管理学院(3名)、建筑学院(1名)、土木工程学院(1名)。
二、选拔要求
   1.我校2011级、2012级全日制在校生;
   2.爱党爱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交换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并愿意服从学校的安排;
   4.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课程的学习;并符合研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
   5.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中获得二等奖学金或以上。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技术竞赛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7.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
三、学费及奖学金
   1.学生赴金门大学交流期间,金门大学免收入学费、考试费。
   2.学生赴金门大学交流期间,广州学院学费照缴,住宿费免缴。
   3.学生赴台交通费,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赴台手续费、住宿费自理。
四、选拔程序
   1.参照上述要求,由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学院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12日(星期四)前报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王亚妮;
   2.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对选拔情况形成文字报告,交学校领导审核批准;
   3.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4.给予奖学金资助,派出学生。
五、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份;
   2.中文个人简历一份;
   3.中文个人陈述(结合拟申请的研修项目说明申请理由、本人性格特点、自身发展规划、研修学习计划、拟达到的目的等)一份;
   4.历年成绩单(盖有教务处公章)一份。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